文件稱,有個別總經銷商對《品牌風險管理制度》的學習與貫徹不到位,使其抱有僥幸心態,造成了產品的宣傳、推廣、銷售過程中,使用模糊性概念誤導消費者對產品的認知,并且出現了未經公司報備,打著五糧液股份公司的名義,進行了嚴重的違規招商。
對此,五糧液督促經營五糧液系列酒的廣大經銷商貫徹組織學習《宜賓五糧液系列酒品牌營銷有限公司品牌風險管理制度》,杜絕再次損壞五糧液股份公司聲譽的行為。
文件中表明,按照《品牌風險管理制度》規定,“四方見喜”,“錦上添花”兩個品牌已與公司終止了銷售協議;對已終止的品牌商如還在進行違規宣傳和違規招商行為的,公司除在股份公司官方網站上公布已終止雙方合作關之外,還將追究其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補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