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昆明市環境監察支隊對昆明金星啤酒有限公司現場檢查發現,該公司在高污染燃料禁燃區違法使用高污染燃料木塊。為此,昆明市環境保護局責令該公司立即停止 違法行為,并對其處以2萬元的罰款。為何違法使用高污染燃料?昆明金星啤酒有限公司方面稱,由于天氣原因和土地遺留問題,導致公司未按照搬遷計劃于2015年底完成。富民新建項目預計2016年3月底4月中旬投料試生 產,投料試生產后現工廠將停止運行,搬遷期間,生產過程中將做好燃料燃燒控制,做到達標排放。
昆明金星啤酒有限公司給出的解釋,環保部門認為不影響對該公司違法事實的認定和處理。這樣,如該公司逾期不繳納罰款,每日還將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