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法院近日裁定,某中國公司不得將“露喜龍(Roussillon)”和“巴紐爾斯(Banyuls)”產區的中文名稱注冊為商標。這是法國葡萄酒生產商又一次在中國的商標權糾紛中獲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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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華夏酒報sp; 中國工商部門判定,該中國公司使用魯西榮產區的中文譯名之一“露喜龍”作為品牌名稱的做法可能對消費者造成誤導。魯西榮(或“露喜龍”)屬于法國南部的朗格多克—魯西榮產區(Languedoc-Rousssillon)的一部分,而事實上,該公司生產的“露喜龍”葡萄酒并非產自該同名產區。法庭同時拒絕了該中國公司注冊拉丁語版本“Roussilon”和“Banyuls”的申請。
魯西榮葡萄酒行業協會主席Gerard Samson表示:“很多人認為在中國保護知識產權是個難題,事實上中國政府的反應及其迅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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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閆秀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