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的“雙11”,都少不了酒企和酒類電商這對冤家。
相比往年,今年這對冤家之間的對峙異常慘烈。就在“雙11”前一天,四川壹玖壹玖酒類供應鏈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1919”)發公告稱,公司接到四川省工商管理局通知,稱貴州茅臺向四川工商局投訴1919低價傾銷53度飛天茅臺,要求公司到四川省工商局接受調查。
早在11月6日,針對“雙11”各電商競相降價茅臺酒品的情況,茅臺集團在官網登出一份名為《敬告消費者》的申明,與1919、酒仙網、中酒網等重量級酒類電商劃清界限。
無獨有偶,劍南春銷售公司也發布公告稱,酒悅久、1919官方旗艦店、購酒網、中酒網、也買網官方旗艦店、珍品酒匯、盛本酒類專營店等電子商務平臺在2014年度與公司無業務合作關系,其進貨渠道無從知曉,如存在侵犯劍南春知識產權的情形,公司將依法維權,并請消費者給予大力支持和監督。
而五糧液則發表聲明確認酒仙網、天貓、京東等幾家電商為指定銷售渠道,同時稱“除以上電商平臺和旗艦店外,未授權任何企業和個人在電商平臺開設店鋪和銷售五糧液及其系列酒
文章來源華夏酒報產品,其進貨渠道無從知曉,公司不承擔任何相關售后服務工作。”
多家白酒巨頭紛紛針對“雙11”電商渠道低價促銷,表達“封殺”聲明,這已經成為今年“雙11”的一大風景。不過,在筆者看來,這樣的封殺對于酒類電商來說根本就是無濟于事,甚至可以說是自取其辱,因為高端白酒價格存在倒掛,廣大經銷商的利益受損,低價賣給酒類電商也是不得已而為之,這樣的局面,不會因為某個酒企的反對而改變。
電子商務存在的價值就是讓消費者通過網絡在網上購物、網上支付,節省了客戶與企業的時間,提高了交易效率,特別對于工作忙碌的上班族,也大量節省了其寶貴時間。
在消費者信息多元化的21世紀,可以通過足不出戶的網絡渠道,如京東、天貓、淘寶等了解世界各地的商場商品信息,然后再享受現場購物樂趣,已經成為消費者的習慣。
除了上述諸多便利之外,最大的原因還是因為通過電商購物價格便宜,省去了經銷商、批發商的環節,消費者可以同廠家面對面交易。對于商家來說,可以直通消費者也未嘗不是一件好事。
具體到酒類電商,除了能幫酒企去庫存,酒類電商還能用電子商務這一新的工具提升傳統酒企的辦事效率,比如過去白酒出廠后,經中間層層加價,而現在產品通過電子商務到消費者手中時,中間過程被削減,消費者得到了真正的實惠,只是減少了中間商的利潤,這個產品本身會更有競爭力。
本應該皆大歡喜的事情,為何會遭遇許多白酒大佬的反對呢?在筆者看來,傳統白酒因為既得利益太多,如果全面和電商合作,就侵害了傳統經銷商的利益,這對于白酒企業來說,是個不得不面對的問題,但是歷史總是要進步的,遇到這些困難是非常正常的,新鮮事物得到大家的認同和接受也是需要時間的。
臺上一分鐘,臺下十年功。從“雙11”的表現,足以窺探一個企業的內功:以用戶為中心,進行產品、服務和營銷創新等,各大酒企與其痛斥酒類電商不守規矩,倒不如苦練內功,樹立以消費者為中心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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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王玉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