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國酒茅臺(貴州仁懷)營銷有限公司下發了《關于追究廣州中黔商貿有限公司等違約單位責任的通報》文件,宣布處理32家存在違約行為的經銷單位。
“近期,公司人員在市場調查、考察及省區人員在市場交叉檢查過程中,查實了部分經銷商在日常經營中存在違約行為。”茅臺在《通報》文件中稱。
據此,茅臺公司對他們開出處罰:通報批評、限期整改、扣除營業員工資補貼、扣減違約金、扣減2017供應量、黃牌警告、暫停業務辦理、取消年度評優資格、下調星級評定等。
茅臺的罰單又來了。2017年,進入“賣方市場”的茅臺公司一方面三令五申“價格底線”,另一方面是給經銷商頻繁開罰單。
前幾張罰單毫無疑問指向價格問題,顯示了茅臺公司一以貫之的穩價決心。但最近幾張罰單,提及的都是經銷商細節管理問題,茅臺公司解決經銷商粗放式發展的想法不言而喻。
不過,這些罰單的背后仍隱隱有“穩價政策”的影子。
茅臺罰單是要“改商”?
2月15日,茅臺開出2017年首張經銷商罰單,處罰8家終端陳列方面不規范、店內銷售材料不齊全的違約經銷商。這張罰單指向經銷商存在的日常管理不規范問題,引來大量行業人士圍觀。
4月1日,茅臺宣布再處罰7家經銷商,原因是這些經銷商向電商平臺私自供貨,存在跨渠道銷售行為。茅臺第二次處罰經銷商力度較大,甚至“狠起來連自己人都罰”,這次處罰的對象甚至包括貴州茅臺集團旗下的電商股份有限公司。
不久后,茅臺處罰了更多一批經銷商,對省內16家和省外66家違約經銷商進行通報并追責,包括暫停合同業務辦理、扣減不同比例履約保證金,扣減年度約定供貨量等。
從這兩次的處罰原因看,這些經銷商存在擾亂市場秩序的銷售行為,損壞了消費者利益和茅臺品牌形象。兩張罰單從“消費者利益”和“茅臺品牌形象”出發,顯示的是茅臺對價格的重視。
再之后,茅臺還對兩家新疆經銷商開出罰單,原因是他們損害茅臺形象和經銷商利益,同樣屬于價格問題,茅臺處罰力度很大,宣布直接終止與這兩家經銷單位合作。
5月17日,茅臺開出了15家重慶經銷商罰單,列出了相應處罰:暫停茅臺酒業務辦理、扣減10%履約保證金、取消專賣店營業員工資補貼、取消2017年度評先評優資格、取消市場支持費用、星級評定下調一級。
這次處罰力度又加大。值得注意的是,文件沒有提以往的“損壞消費者利益和茅臺品牌形象”。
茅臺這張罰單再聚焦了經銷商的日常管理問題:被罰經銷商單位在客戶檔案、日常銷售記錄、日銷售計劃表、進銷存臺賬記錄敷衍了事;無固定辦公地點,無市場業務人員,未建立健全銷售記錄、進銷存臺賬等。
7月10日開出的茅臺罰單同樣如此:從業人員對茅臺企業文化、產品特點不了解;無學習培訓記錄或過于簡單敷衍;日常管理未達標準、檔案管理不健全或缺失、未健全客戶檔案或拜訪記錄未及時更新等。
茅臺《通報》文件指出,2家單位存在:基礎管理不達標,日常銷售記錄、月度銷售計劃表、產品陳列混亂或指令性產品不齊、檔案管理不健全或缺失、未建立或健全進銷存臺賬記錄,并無法說明部分貨物流向。
“穩價政策”影子隱現
在去年的茅臺經銷商大會上,茅臺集團黨委書記、總經理李保芳即釋放這種信息:茅臺相當重視整個經銷商體系的治理機制改進,希望經銷商體系的改進升級,能夠與茅臺酒廠的企業治理水平、戰略視野有更高的吻合度。
眼下,茅臺公司今年第七次出手處罰經銷商,正是出于對經銷商精細化管理的強烈重視。
不過,盡管后面這幾張罰單沒有提及茅臺價格問題,指向的是經銷商自身管理水平不足,但背后仍有茅臺公司隱隱的“穩價政策”影子。
穩價,是茅臺公司2017年的最高利益。
今年來,茅臺公司多次重申819元出廠價不動,并以鐵腕手段維護格秩序,強調價格不能被雜音左右,不會動搖管控價格的決心,并為茅臺酒的批價和終端價劃出了紅線。與此同時,茅臺公司還通過加大市場供應量、處罰經銷商“多管齊下”,保證價格穩定。
然而,茅臺公司鐵腕穩價之下,市場上經銷商仍在“用腳投票”,茅臺酒“一瓶難求”,經銷商“惜售”心理嚴重。雖然,推高茅臺酒價格的是少數人,但畸形的“斷貨”現象仍直逼茅臺酒廠。
在此背景下,茅臺公司通過處罰不規范經銷商,確有推動精細化管理、營銷和服務的原因,但一以貫之地解決茅臺酒價格不穩定,也是罰單的“題中之義”。
從最新這張罰單看,茅臺公司指向了經銷商單位進銷存臺賬記錄未建立或未健全,還稱經銷商“無法說明部分貨物流向”,正是對經銷商未能有效執行其穩價政策的追問。而罰單以管理不規范對經銷商施壓并處罰,顯然有著提升經銷商管理和穩價的雙重考慮。
穩價,仍是茅臺公司2017年面臨的常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