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實生活中,有些人幫助別人后,希望得到別人的回報,甚至是加倍的回報。這在道理上,也是說得過去的,因為他把對別人的幫助,當作了投資,把他和對方的關系,看成了商業關系。還有的人,把“幫助與回報”的關系,上升到“受人滴水之恩,當涌泉相報”的高度。更有甚者,某些政府官員,利用手中的權力,出賣個人“恩典”,換取別人的謝意,如對方不“感恩戴德”,那會被指責為“忘恩負義”。這些官員忘記了自己是公仆,忘記了服務民眾,那是他的本職工作。當然也有幫助別人的人,遇到對方感恩時說:希望你以后把我對你的幫助,用來回報給同樣需要幫助的人。等等,關于“幫助與回報”,有很多種觀點。
被幫助過的人真的應該感恩嗎?應該感恩誰?社會上的行為我們不說了,理論上說,人民是國家的主人,某領導被提拔了,他應該感激的是廣大人民,可以有機會,為人民做更多更好的工作,來作為回報。即便是感激上司,也不應該是感激某個人,而是要感激“組織”。我們看到聽到的很多“窩案”,不就是先感激某人,而不是組織,然后一大群人被某人,一個一個地,通過感激的方式,拖下水嗎?
但企業中呢?某下屬被任命后,他會感激誰呢?我們可以經??吹竭@樣的現象。某公司討論干部任命,當會議剛結束,下面就傳開了。原來某總向被任用的干部透露,會上他如何舉薦,力促此次任命獲得通過。被任命者十分感激,表示不忘記某總的關愛,今后工作中,要怎樣怎樣如何如何?我郝志強早年也做過這樣的事,現在我都為當初的做法感到無恥,感到羞愧,我是把公司行為,當成了我的個人行為。唉!為什么當初做得好的一些事,全部都忘記了,而污點卻揮之不去呢?這或許是上天,對做壞事的懲罰,讓你牢牢地記住,你曾經做過什么,甚至在你睡夢中,把它呼喚出來,折磨你的良心,真是厲害啊。怪不得古人說,舉頭三尺有神靈,做事要對得起自己的良心,真是有道理。
看看我們的古人是怎么做的吧。宋朝宰相范純仁,在引薦人才時,必以天下公議,人才被重用后,卻不知道是誰舉薦的。有人問:“為宰相豈不可牢籠天下士,使之出自門下?”這位宰相回答:“朝廷不失正人,何必知出于我耶。”宰相的想法是正確的,這個任命不是他的個人行為,而是他的職務行為,對方要感謝的是“組織”,感謝政府,而不是感謝某個人。給對方一份“功勞”,輕者讓對方莫忘自己的恩典,重者公開伸手要酬謝,以“恩人”自居,心安理得地索取“回報”,這樣的行為在古代和現代的官場上,簡直太多了。
其實把恩情聚焦在自己身上,那是很危險的。如果發展下去,他就可能憑自己的好惡來用人,而忘記了那個人的才干。最后喜歡而有才干的人,被重用,喜歡但無才干的人,有時用,不喜歡但有才干的人,被棄用。如果讓皇帝知道,宰相每次都把功勞攬到自己身上,那皇帝怎么想呢?有的皇帝可能想:這個宰相到底要做什么?把公家的功勞,攬到自己身上,莫非是準備造反嗎?所謂的“周公恐懼流言日,王莽恭謙未篡時”。皇帝一擔心,宰相就要小心了。企業管理的道理,也是一樣的,把用人的功勞攬在自己身上的管理者,那是很危險的。
當然反過來看,被提拔和重用的那個人,是不是要感謝,要感謝誰,那是他自己的考慮,作為管理者,最好不要參與。最好的方式是讓他感謝老板,平常不要動用老板,現在把老板搬出來,告訴他,那是老板的決定。于是老板是不是高看你一眼?最怕平??偘牙习灏岢鰜恚尷习宄袚熑?,當壞人,說“那是老板干的,不關我的事兒”,等到任命和發獎金時,就說是自己爭取的,這樣的行為將致老板于何地?
想想吧,各位管理者!老板、管理者、下屬,三者的關系如何?老板和管理者,誰來做好人,誰來做壞人?到底是公司行為,還是個人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