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酒品的營銷來說,其品牌主要在以下三個階段中起到了作用:
第一階段:品牌形象的認知階段。
通俗地說,這個階段也是我們常說的產品包裝。包裝是產品銷售的基本道具,裸體的產品是賣不出高價格的。
想做酒品牌的企業,大多在這個階段重金打造產品包裝,務求起點高,形象新,氣勢奪人。
而那些只希望產品上市即能銷售的企業,多半是簡單包裝一下。因為,他們只關心是否有人買自己的產品。國內大部分小企業,基本上止步這個階段。他們的市場境界不高,認為品牌不能當飯吃,沒有品牌一樣可以提高銷量。
試問,不能當飯吃的品牌還能叫品牌嗎?那些僅有一點知名度,連系列化的配套都沒有的產品,以及沒有渠道與終端的產品,還能叫品牌嗎?
第二階段:產品體驗階段。
這個階段,也是消費者實際消費的階段。而一些小企業則認為這是抓質量的階段,忽視了品牌在其中的地位。于是,他們的競爭手段主要是圍繞如何提高產品質量。而當質量出現同質化后,他們的概念才開始傾向于品牌和文化。比如在香型上找概念,在儲藏工藝上做賣點……但這些還只是功能上的表現,并沒有顯示出品牌的競爭力。
第三階段:品牌認同與慣性階段。
實際上,只有到了品牌認同階段,企業才真正看清楚品牌競爭的環境。
前面兩個階段雖然也有品牌競爭的因素,但只是運用了品牌競爭的一個層面,即產品外觀形象呈現;而第三階段才真正體現出產品的市場銷售價值。
品牌,可以是讓消費者認知與認同的價值戰略。
品牌可以讓消費者在選擇多樣化的情況下,幫助他們快速鎖定消費目標的參照系和路標。
誠然,在市場競爭不激烈,或者沒有競爭對手的前提下,企業的產品銷售可以不用品牌,也不需要品牌。因此,我們得出品牌存在的三個前提是:市場同類產品較多,競爭激烈,細分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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